广州银行总行与异地分行安防视频联网系统工程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太阳成集团tyc234cc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广州银行总行与异地分行安防视频联网系统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广银采购[2021]25号
二、招标代理项目编号:GDDA2021-0526
三、采购项目名称:广州银行总行与异地分行安防视频联网系统工程采购项目
四、招标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五、招标代理机构:太阳成集团tyc234cc股份有限公司
六、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内容:对本项目招标人总行与深圳、南京、佛山、中山、惠州、江门、肇庆、东莞、横琴、清远等10家分行现有的监控中心分别开展安防视频联网相关设备的采购、安装及售后服务工作,实现总行监控中心通过异地分行监控中心对异地网点的安防视频数据采集及应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二)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80万元。
(三)采购数量:选择1个施工服务供应商负责本项目。
(四)供货及服务期限: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施工,工程验收合格后,对系统设备提供不低于2年的免费质保维护服务(具体质保维护服务期限在2年的基础上以投标文件的承诺期限为准)。
七、本公告期限:自2021年07月29日至2021年08月05日止。本公告在广州银行的官网(http://www.gzcb.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网址: http://www.cfcpn.com)、太阳成集团tyc234cc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银行的官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银行的官网(网址:http://www.gzcb.com.cn)发布的文本为准。
八、投标人资格条件
为使本次招标工作建立在公平、可靠和高效的基础上,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资质:
(一)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得少于(含)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以投标截止时间人民银行汇率为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注册资本的,需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公示系统”有关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三)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1项视频联网工程建设项目(提供项目施工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页、内容页、盖章页,内容需至少清晰显示合作方名称、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及服务起始时间等,敏感信息可脱敏;另需提供合同用户方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以备核实)。
(四)投标人需要提供本项目主要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函(须加盖公章);如投标人非主要产品生产厂商,需要提供由主要产品生产厂商出具相关产品对应本项目的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须加盖原厂公章),主要产品范围如下(对应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项目技术需求中的设备):
1、云联网管理平台服务器
2、云控制及报警管理平台服务器
3、云网关管理节点服务器
4、分布式视频KVM坐席管理平台系统
5、多屏拼接可视化输出终端
6、坐席式多屏拼接可视化输入输出终端
7、级联数据转换服务器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本项目只接受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七)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提供资格声明函):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报名方式及领取招标文件
(一)报名时间:2021年07月29日09:00至2021年08月05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二)报名方式:
1.请填写《投标报名确认函》并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期内汇至我司指定账户:
户名:太阳成集团tyc234cc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91120100100090668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
注:汇款请注明“广银采购[2021]25号+标书款”;
3.将《投标报名确认函》扫描件、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购买招标书的银行汇款证明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邮箱(zhaobiaobumen@126.com)报名,邮件主题注明“广银采购[2021]25号+公司全称”,同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联系人申请领取招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8日9:30。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北197号新达城广场北塔 7楼会议室。
十一、投标保证金:参与本次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到账而导致投标被拒,建议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2个工作日汇至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太阳成集团tyc234cc股份有限公司
帐号:2000006816654
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石化大厦支行
汇款时需注明汇款用途为“广银采购[2021]25号 +公司全称+投标保证金”,汇款后将银行汇款单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邮箱(zhaobiaobumen@126.com),并邮件主题注明“广银采购[2021]25号 +公司全称+投标保证金”,以核实保证金是否实际到账。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20-28302920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37楼
招标代理机构: 太阳成集团tyc234cc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北197号新达城广场北塔 7楼会议室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13416420317
邮箱:zhaobiaobumen@126.com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太阳成集团tyc234cc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