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德南片区微改造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聚德南片区微改造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聚德南片区微改造项目施工监理已由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函﹝2018﹞2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海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海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聚德南片区微改造项目施工监理。
项目编号:ZDA2020-103
2.1.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微改造总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无建筑外立面改造及建筑主体维修改造),单体建筑高度最高27米,单跨跨度最大10米。
本次微改造内容分为基础完善类和优化提升类,主要分为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和小区公共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①、维修安装楼栋门;②、维修安装楼栋门对讲系统;③、维修安装楼道照明;④、粉刷楼道(含墙面零星抹灰);⑤、修复公共楼梯;⑥、维修改造楼栋消防设施;⑦、更换雨水管;⑧、维修房屋户外构造构件(含檐口、阳台栏板、入口挑檐、肋脚、散水等)。以上8项改造内容均为基础完善类。
(2)、小区公共部分:①、维修小区围墙(含清水墙拆砌、混水墙拆砌抹灰、油漆更换围墙栏杆);②、疏通小区排水管网(含更换管网井盖);③、安装小区照明设施;④、维修小区道路及楼间破损甬路;⑤、规范垃圾收运点设置;⑥、安装小区视频监控系统;⑦、提升小区绿化;⑧、维修安装体育锻炼器械;⑨、更新补建信报箱;⑩、建立文化长廊、宣传栏、电子信息牌等设施;⑾、提升小区环境设施品质。
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聚德南片区。
2.1.4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707.124964万元。
2.1.5项目建设资金:财政资金。
2.2招标范围
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监理范围:为本项目施工的全过程监理,监理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前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和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建设单位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工作关系等,监理单位须服从建设单位的管理。
监理服务期:为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和保修阶段的各监理服务期之和: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完成结算终审、竣工验收备案、保修期结束为止,实际监理服务期限按照监理服务单位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委托人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为止;
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暂定213日历天,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为止;
3) 竣工结算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到完成结算、备案管理为止;
4)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到保修期结束,且不少于两年;
5)监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2.3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221337.99元。
2.4特别要求: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
3.2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申请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申请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前,投标申请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查询信息为准)
④投标申请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4、招标公告发布、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2020年10月17日至2020年10月 23日(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当在2020年10月17日至2020年10月 23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太阳成集团tyc234cc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手续(广州市南沙区敏捷尚品国际3栋1213室前台)。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由收款单位开具收款凭据。
注:投标登记时间不得少于5日。
4.3.投标登记时间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提供:
(1)《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详见公告附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
(6)《疫情防控承诺书》原件(详见公告附件)。
以上各项资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顺序排列,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方能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注:已办理登记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或响应性评审。
4.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办理投标登记,投标登记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海街道办事处
异议受理电话:020-34397374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470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1月9日 11时 00分(此前30分钟为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递交地点:太阳成集团tyc234cc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南沙区敏捷尚品国际3栋1213室开标室)。
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地点。投标单位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仅限于法定代表人不出席而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的)、本人身份证原件、疫情防控承诺书(公告附件)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检验确认有效后,才接收其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到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开标时间:2020年11月9日 11时 00分,开标地点:太阳成集团tyc234cc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南沙区敏捷尚品国际3栋1213室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太阳成集团tyc234cc股份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gddaan.com)、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hzqrsj.haizhu.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太阳成集团tyc234cc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其他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开招标保障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公开招标工作稳妥有序开展,现将本项目在投标登记及开评标期间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7.1、身体出现发热(高于37.3°C)、乏力、肌肉酸痛、咳嗽等症状以及来自高风险地区未在广州隔离14天的或低风险地区且未持健康码为“绿码”的各类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登记及开评标活动。
7.2、投标人代表进入大楼前须自觉配合做好体温测量、身份证原件信息和防疫信息登记、填写承诺书(详见公告附件)等工作。防疫信息要如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如出现隐瞒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将报告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
7.3、现场办理业务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尽量分散等候、隔空就坐,业务办理完毕立即离场。人流较多时,必须服从分流安排,自觉维护良好秩序。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海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太阳成集团tyc234cc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470号 |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敏捷尚品国际3栋1213室 |
联 系 人:李工 | 联系人:林工 |
电 话:020-34397374 | 电 话:13925050198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海街道办事处
电 话:020-34397374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470号
招标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海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太阳成集团tyc234cc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 2020 年 10 月16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
1、本人14天内未与确诊新冠肺炎或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未有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症状,现身体健康。
2、本人虽到过疫情严重地区,但已隔离超过14天或已持健康码“绿码”,现身体健康。
3、本人没有国外旅居史或虽有出国,但回国后隔离已超过14天,现身体健康。
4、参加投标登记或开评标活动后,本人迅速离场,不在场内停留。
5、参加本项目投标登记及开评标活动后14天内,本人如确诊新冠肺炎或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及时告知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承诺人(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三:
投标登记申请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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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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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 被授权人 |
|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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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总监) |
| 项目负责人资质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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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书 |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 ||||||
投标人盖章 |
| 法定代表人 盖章/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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