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德西片区、金丰花园片区、大塘社区东华南片区微改造等3个项目的项目管理单位服务
聚德西片区、金丰花园片区、大塘社区东华南片区微改造等3个项目的项目管理单位服务
招标公告
根据海发改函【2018】273、海发改函【2018】271、海发改函【2018】392批准,聚德西片区、金丰花园片区、大塘社区东华南片区微改造等3个项目的项目管理单位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海街道办事处现决定对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单位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聚德西片区、金丰花园片区、大塘社区东华南片区微改造等3个项目的项目管理单位服务
项目编号:ZDA20190411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海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34397374
招标代理机构:太阳成集团tyc234cc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13925050198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海街道办事处
监管电话:020-34397374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
四、工程规模:
聚德西片区微改造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198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668万元,本项目范围约7公顷,建筑面积24.19万平方米,工程主要包括:外立面整饰、维修安装楼道照明、修复公共楼梯、粉刷楼道(含墙面零星抹灰)、维修改造楼栋消防设施、维修小区围墙(含清水墙拆砌、混水墙拆砌抹灰、油漆更换围墙栏杆等)、维修小区道路及楼间破损甬路、安装小区照明设施及监控系统、建立文化长廊、宣传栏、电子信息牌等设施、提升小区环境品质设施设施等项目。
金丰花园微改造项目建设总投资6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04.17万元,本项目占地面积约3.0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户数户850户。改造内容包括:维修安装楼栋门;维修安装楼栋门对讲系统;维修安装楼道照明;粉刷楼道(含墙面零星抹灰);修复公共楼梯;维修改造楼栋消防设施;更换雨水管;维修房屋户外构造构件(含檐口、阳台栏板、入口挑檐、肋脚、散水等);维修小区围墙(含清水墙拆砌、混水墙拆砌抹灰、油漆更换围墙栏杆);疏通小区排水管网(含更换管网井盖);安装小区照明设施;维修小区道路及楼间破损甬路;规范垃圾收运点设置;安装小区视频监控系统;提升小区绿化;维修安装体育锻炼器械;更新补建信报箱;建立文化长廊、宣传栏、电子信息牌等设施;提升小区环境设施品质等。
大塘社区东华南片区微改造项目建设总投资298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571.00万元,项目面积2.4公顷,工程主要包括:维修安装楼道照明50栋、粉刷楼道(含墙面零星抹灰)3000m2、修复楼梯扶手800m、维修改造楼栋消防设施140套、清疏、维修化粪池及排污卧管35座、维修房屋户外构造构件(含檐口、阳台栏板、入口挑檐、肋脚、散水等)1500 m2、整治不规范遮阳篷和防护设施1000 m2、外立面整饰18000 m2、维修小区围墙(含清水墙拆砌、混水墙拆砌抹灰、油漆更换围墙栏杆)800m、小区公共“三线”整治1900m、维修改造小区室外消防设施1200m、更换小区排水管网860m、疏通小区排水管网(含更换管网井盖)1500m、维修更换小区供水管网1100m、维修改造供电设施1项、维修小区照明设施60盏、安装小区照明设施50盏、维修小区道路及楼间破损甬路15000 m2、拆除小区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1项、规范统一设置招牌1项、规范垃圾收运点设置6处、安装小区视频监控系统1项、维修完善人行安全设施1200 m2、提升小区绿化700 m2、小区公共部分雨污分流改造800m、建设小区公共空间350 m2、设置机动车泊位50位、建立文化长廊宣传栏、电子信息牌等设施1项、提升小区环境设施品质4处、设置快递服务设施1项等项目。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招标控制价及招标内容:
1、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1个标段。
2、招标控制价:人民币96.4万元(其中:聚德西片区微改造项目34.7万元、金丰花园片区微改造项目12万元、大塘社区东华南片区微改造项目49.7万元)。
3、招标内容:聚德西片区、金丰花园片区、大塘社区东华南片区微改造等3个项目的项目管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合同。
七、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履行本项目合同义务完毕为止。
八、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9 年 4 月 26 日至 2019年 4 月 30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9 年 4 月 26 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9年 4 月 30 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备标时间不少于20日。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提供:(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下载)原件;(2)参加报名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5)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格证复印件;(6)投标申请人声明原件(见附件一)。
以上各项资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顺序排列,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同时须提供原件以供核查,方能办理报名手续。
4.招标文件费每套500元,由招标代理单位出具凭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5、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 2019 年 5 月 17 日 13 时 30 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 5 月 17 日 14 时 00 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授权委托人须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有)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被招标人接收。
开标时间:2019年 5 月 17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太阳成集团tyc234cc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富门花园B501室)。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必须具有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或勘察或设计或监理或工程咨询或招标代理项目中的一项或多项资质,以上资质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3、投标人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单个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工程项目总投资 500万元或以上人民币的代业主项目管理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或勘察或设计或监理或工程咨询或招标代理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建设业主下发的委托文件或与建设业主签订的合同或由建设业主出具的其它证明等证明文件(提供业主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和地址﹞。注:①投标人下属的法人独资企业的业绩可作为投标人业绩,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②项目承接时间(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是指如投标人提供了中标通知书或建设业主下发的委托文件或与建设业主签订的合同或由建设业主出具的其它证明等证明文件的一种,以该文件下发日期或签订日期为准,如提供了两种或以上,则日期以距今时间最接近的为准,项目总投资规模以政府部门批复或备案的相关文件或合同或中标价为准。
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至少一项项目管理或代业主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或勘察或设计或监理或招标代理或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证件证明和业绩证明;
上述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或其下属的法人独资企业正式员工,需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及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以书面确认为准);投标人没有出现严重的信用和信誉危机;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使用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 连续两年(2016、2017年度)盈利,并提供真实、有效的,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报表。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并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投标人未参与本项目或部分项目的前期咨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的编制,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等)
9、关于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一、资格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海街道办事处
异议受理电话:020-34397374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470号。
十三、本公告在太阳成集团tyc234cc股份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gddaan.com)、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hzqrsj.haizhu.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太阳成集团tyc234cc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十四、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招标单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海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单位:太阳成集团tyc234cc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2019年 4 月 26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