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楚雄市孔家庄52MW光伏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受楚雄兴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招标人对项目名称为楚雄州楚雄市孔家庄52MW光伏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择合格的承包人完成本项目工作内容。欢迎符合本工程资格条件要求的单位参加密封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楚雄州楚雄市孔家庄52MW光伏项目位于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北部寨子水库附近的山坡上,场址东西跨度约6.1km、南北跨度约7.4km,场址中心距离楚雄市中心直线距离 15.9km。工程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1°26'43.88"~101°32'29.33"、北纬25°11' 58.77"~25°7'15.18"之间,高程在1821m~2081m之间。
本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52MW,本电站由2个1MW光伏子方阵、1个1.3MW光伏子方阵、3个1.6MW光伏子方阵、2个2.0MW光伏子方阵、12个3.2MW光伏子方阵组成,每个发电子系统配置1台就地升压变;6/8台35kV就地升压变在高压侧并联为一个回路形成1回集电线路,共计3回进线接入孔家庄光伏电站新建110kV升压站35kV母线,升压站新建1回110kV线路接入220kV紫溪变,新建线路长约7.95km(架空线路7.38km+电缆线路 0.57km),线路使用架空线架设与电缆敷设结合方式。
2.2招标范围和内容
主要包括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由总承包单位实施的工程勘察、设计、材料采购、土建及电气安装工程施工、竣工图编制、水、环保恢复施工验收,协调征占地补偿(含阻工协调和民事纠纷解决),办理线路质监检查验收及相关手续办理等(包含但不限于送出线路工程手续及各专题的办理协调,电网公司图纸审核,设备调试及并网验收,道路、铁路、河道、水库保护区、线路跨越协调,完成施工所涉及塔基、电缆敷设路径的长期及临时用地的征用以及相关协调工作并承担全部补偿、恢复等费用等)、工程相关验收、送电、运维、工程交付的工作、保修服务等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并对承包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节约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全面负责。
具体分述如下:
2.2.1工程勘察:完成本项目详细勘察内容,并出具完整的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地质勘察规范标准要求的工程勘察报告。成果满足设计要求,并承担任何勘察缺陷责任、协调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最终勘察工作内容以发包人下达的勘察任务书为准。
2.2.2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由总承包单位承包实施的施工图设计及设计优化、施工图预算、设计驻场跟踪服务、竣工图编制、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
2.2.3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由总承包单位承包实施的全部土建、安装工程施工;调试包括本工程范围内的电气试验,投运送电;验收包括阶段验收、竣工检验和项目竣工验收,并通过性能考核,实现正常送电目标后交付,并承担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缺陷修复等服务工作。要求投标人对项目的先进性、完整性、可靠性、实用性以及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全面负责。
2.2.4采购: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由总承包单位承包实施的的全部设备和材料订货、供应、监造、催交、运输、验收、功能试验、现场卸车、现场仓储保管和发放等。所有设备及材料需满足电网公司的接入要求。
2.2.5其他:①负责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专题验收和图纸会审,并负责专家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环保验收、消防验收、水保验收、投运前验收、并网试验、联调联试等等,直至满足需要投产要求。 ②负责征地协调、通道清理及相关手续办理工作,并支付永久、临时等征地补偿、青苗补偿、附(构)筑物补偿等费用。 ③负责所有涉网、并网手续的办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④负责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配合业主组织质量监督验收,承担相关费用。 ⑤负责所有与本工程相关的协调工作,并支付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环保、水保、林业、电网、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及各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等。⑥承担办理用地征地手续、征林/草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跨、穿越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供地手续、施工许可、竣工备案等所需的所有技术、协调等服务费用,并取得相关合规性证照。⑦投标人应认真开展现场踏勘,对项目线路征地风险、征地协调、交叉跨越等应充分考虑,并包括在投标报价中,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费用增加发包人不予认可。
2.3 计划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 年11月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 年12月20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45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400万元;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5质量要求
2.5.1勘察质量要求: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建设工程勘察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在勘察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中标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勘察。
2.5.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的功能需求以及各阶段设计与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建设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中标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2.5.3工程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本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验收标准的,中标人须承担责任并采取补救或者返工措施,直到达到承诺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若为联合体,任何一方均需符合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第3.2.1点、第3.2.2点、第3.2.3点资质)
3.2.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3.2.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3.2.3施工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2)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下属监管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三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三名。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有上述3.2.3中资质且承接施工工作内容的单位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3.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3.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3.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3.3.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4 对投标人拟派人员的要求:
3.4.1 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委派):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资格证书或或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4.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4.3拟派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委派):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资格证书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4.4需提供投标人2023年6月至2023年9月任意一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为准,社会保险证明应带有二维码或校验码或当地社保官网的网上查询截图。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3 项单项合同金额≥1000 万元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和3项所设计项目投资金额≥1000 万元的电力工程设计业绩”或“3项单项合同金额≥1000 万元的电力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注:①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证明材料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投标文件中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载明承担施工、设计的单位提供相对应的业绩,否则不予以认可。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被列入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查询截图(以投标报名开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7财务要求:投标人近 3 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平均利润大于 0 元(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报名人员持相关报名资料于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采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报名联系人:罗慧,联系电话:0757-83389005。
报名资料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者将上述资料、连同缴纳标书款证明材料一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zdafszb@163.com,邮件中写明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已办理报名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报名成功。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为:
户名:罗慧
开户行:中国银行佛山南海桂城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6235737000005485301(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4.2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资料,招标文件费5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东路193号2楼和谐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东路193号2楼和谐厅。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太阳成集团tyc234cc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ddaan.com/)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概不负责。
8 联系方式
发包人:楚雄兴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市东升路与岭东路交叉路口
联系人:杨红兵
联系方式:13888070834
招标代理机构:太阳成集团tyc234cc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668号之二901-903房
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方式:0757-83389005
日期:2023年10月8日